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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鐘武達/彰化報導】
彰化縣員林國小前三任校長林明和、李祖安、張瑞如與科任老師黃桂花,涉嫌藉營養午餐招標向廠商收取每人每日每餐一元回扣;地檢署昨偵結依貪汙等罪起訴,認為四人敗壞教育風氣,請法院從重量刑。
員林國小是彰化縣最具規模的小學,全校學生人數達三千二百多人。去年底,檢調查出當時擔任校長的林明和與擔任營養午餐秘書的黃桂花涉嫌向廠商收取回扣,啟動偵查後,案情越滾越大,包括前兩任校長李祖安、張瑞如也都涉案。
檢方調查發現,員林國小營養午餐分別由八家業者供應,廠商知道林、李、張等三名前後任校長,對學校營養午餐具決定權,提撥每月每日用餐人次一元作為「回饋」;廠商將回饋金裝入信封後交黃桂花,黃再依三名校長指示,將錢存入由廠商提供的人頭帳戶。
回扣的款項,最後則都是在三名校長指示下,分別用於學校老師聚餐、宴請來賓、出差費、油費等,其中還包括一筆支付國賠的十七萬元。
檢方在起訴書中強調,林、李、張三名前校長不思為全體師生表率,罔顧全校學生權益;偵訊時均否認犯行,還飾詞狡賴並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檢方認為,黃桂花的犯行長達五年,不適宜依證人保護法的規定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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