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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是一種廣泛且頑固的慢性疾病,病況輕微時僅怠到局部關節僵硬疼痛,嚴重時則會引起全身的關節腫脹疼痛及損壞,甚至造成殘障。這個病起因於身體內抵抗病菌的「捍衛戰士」(我們稱做免疫系統)發生問題,產生許多不必要的抗體(自體抗體,如類風濕性因子RF),不僅會殺死病菌,同時也破壞身體正常的結構。最常侵犯的部位是四肢小關節,其次是肌肉 、肺、皮膚、血管、神經、眼睛等,因此可算是一種全身性的疾病。
如何診斷類風濕性關節炎
早期發現以預防類風濕性關節炎的不可逆病變是診斷的第一要務,但可能必須由醫師數次診查之後才能確定診斷。有鑑於此,美國風濕病學院(American Collegeof Rheumatology,簡稱為ACR)於一九八七年集合專家重新擬定一套簡單而準確的診斷標準:
1.是否有關節或者關節周遭的晨僵感,且這種僵硬不適的感覺超過一個小時以上
2.是否有三個以上的關節發生腫脹現象,且曾由醫師的觀察而認知
3.關節腫脹是否包括了手部的近側指骨關節,指骨掌骨關節,或腕骨間關節
4.以上關節之腫脹現象是否呈對稱性
5.是否在身體特定部位發現皮下結節(類風濕性結節)
6.血液之特定檢查是否發現類風濕性因子
7.手部或手腕部位的X光檢查是否發現有骨頭邊緣的侵蝕(erosion),或關節周邊的骨質疏鬆現象
8.要注意的是,第一至四條必須存在六星期以上。按此標準,如果一個病人符合上述七點中的四點以上,就可被認定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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